内容简介 · · · · · ·
序 论

“使者之称,其来旧矣。”[1]《册府元龟》说使者乃“周官小行人之职掌,使适四方达天下之六节,又行夫掌邦国传递之小事”。简单说来,使者在邦国间传递文书或物品,类同信差。以高级官员或能人异士充任信差,就成了使者。之所以要派使者而非信差,其原因不外乎:

其一,向对方表示尊重;

其二,使命较为重要;

其三,使命较为复杂,需要利用使者本人的智慧和魅力。

春秋战国时期,群雄争霸,“而使在其间”。纵横各国间的使者们,胸怀“不夺之志”和“应变之略”,凭借“三寸之舌”而履“不测之险”,最终“克成其绩”者,比比皆是。他们实在是外交家们的先驱。

作为使者,他们能得到史家的最高褒扬是“称旨”二字,即所谓“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册府元龟》总结为:“夫使之为善者,在乎宣王灵、达君命,奉辞而无辱,称指而获考焉。”

因此,最初的使者对使命的完成,甚至对两国关系的走向,都有重要的影响力。

然而,随着秦汉以降大一统局面的形成,以儒家纲常伦理学说为主体的封建礼法制度最终确立,皇权至高无上,使者们很难再得到在历史舞台上表演个人魅力的机会,“人臣无外交”成为使者们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古代封建国家政治关系演变过程中,他们大都充当的是“高级信差”的角色,或者可以说,他们是皇帝或国王的私人代表,任务是遵循固定化的礼仪程式向对方颁发谕旨或奉进表奏文本。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正因为皇权高度集中,封建国家机制得到空前加强,古代中国与其周边邻国、邻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在许多时候,反而受到了封建礼法制度的限制。在此情形下,往来于中国与邻边诸国的使者及使团就成为双方经济、文化交流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载体及渠道。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整体存在的“使者”,而非“使者”的个案。希望通过对“使者”(或使团)的任务与目的、组成与选拔等方面的研究,揭示“使者”(或使团)在古代中朝国家关系中,在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朝贡,中国古代礼法制度中的特有概念。[2]朝贡制度形成于先秦时候,其体系是以天子(皇帝)为中心,将四周分封领士之诸侯分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要服,而“九州之外,谓之番国”,亦即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又可分为夷服、镇服、蕃服,是为“九服”之制。[3]进入“九服”体系的各诸侯、各藩属均要向天子履行朝觐和贡物的义务,天子应当以礼相待,并进行回赐。

秦汉以降,随着封建集权的加强,确立了以儒家纲常学说为基础的封建礼法制度,“九服”体系逐渐演变为“天朝礼治体系”[4]。这个体系中,朝贡的意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与原始的物物交换不同,与奴隶制国家君主们无止尽的掠夺欲望不同,更与资本主义崇尚的自由贸易不同,封建帝王们更多关注的是朝贡所带来的政治层面上的意义,由此形成了一种古代封建国家关系形态,这就是以封建礼法制度为纽带,以册封——朝贡关系为表现形式的宗藩关系。形成这种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自觉接受、认同以儒家纲常学说为基础的封建礼法制度。

古代汉文史籍中,无一例外地将其他国家置于属国地位,实际上此种“朝贡关系”是有层次的。有些“朝贡”有名无实,只是中原帝王的一厢情愿,比如俄罗斯、荷兰之类。还有一些国家,为了某些利益需要,接受或间断地接受了“册封——朝贡”的方式,但它们仍游离于古代中国大一统之外,比如日本。只有朝鲜、琉球、安南这些国家自觉接受了以儒家纲常学说为基础的封建礼法制度,才真正融入了“天朝礼治体系”,与中原王朝形成了最为稳定的宗藩关系。

最早与中原王朝建立直接的册封——朝贡关系的朝鲜半岛古代国家是百济[5],东晋义照十二年(416年),东晋安帝遣使册封百济腆支王为“使持节、都督百济诸军事、镇东将军、百济王”[6],可见百济与古代中国中央政权的册封-朝贡关系的建立是在公元5世纪初,甚至更早。但真正与古代中国中央政权建立稳定宗藩关系的朝鲜半岛古代国家却是新罗。

新罗起初通过高句丽、百济与中原王朝通交。6世纪中叶后新罗积极向外扩张,逐渐强盛,开始直接与中原王朝通贡,时当南北朝时期,新罗真兴王得到北齐武成帝的册封,又通贡于南朝的陈。新罗之积极主动通贡中国,主要是想得到中央政权政治、军事上的支持,使其与高句丽、百济在争夺朝鲜半岛霸权活动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此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学习汉文化的需要。有证据表明,早在6世纪初,新罗人已将汉字作为官方正式文字使用,[7]到唐代前期(7世纪中叶),新罗国王决定:“改其章服,以从中华制”,奉唐之正朔,使用“永徽”年号,并全面推行仿唐制的封建制度,对包括儒、释、道在内的汉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和普及,[8]从而主动进入了古代东方礼仪世界,中朝稳定的宗藩关系由此开始,并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长达12个世纪。

下面从政治军事、经济贸易、文化思想三个方面阐述这种宗藩关系。

1.政治军事方面

政治上,宗主国与藩属国等级森然,藩属国必须奉宗主国正朔,按既定的礼仪程式称臣纳贡,宗主国则向其国王、王妃、世子等颁发诰命、印章,使之正统的合法的地位得以延续。

军事上,它们还是一种同盟关系。作为宗土国,唐朝曾帮助新罗攻伐高句丽,明朝则援助朝鲜抗击日本,这些都是由藩属国提出请求、宗主国凭借其强大的国力使战争形势发生根本性逆转的例证。另一方面,宗主国也会要求藩属国的军事援助,比如明朝要求朝鲜助攻后金,而清朝也曾胁迫朝鲜在明清战争中派军、派粮、派送武器弹药。

藩属国不但在政治上依附宗主国,在军事、外交上也依托宗主国。宗主国为了维护宗藩关系的架构,则有保护藩属国的义务和责任。

2.经济贸易方面

在宗藩关系体系里,朝贡与回赐成为一种小规模的官方贸易,它局限于双方宫廷范畴。而随使团行动的商队则进行着大规模的经贸活动,这种活动也是经由双方认可并由官方组织的。以上两种合并而为“朝贡贸易”。

唐宋两代,海防松弛,双方商船往来频繁,形成极其繁荣的国际贸易局面,[9]朝贡贸易并不占主导地位。明清以来,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特别是清代,清朝廷和李氏朝鲜均奉行顽固的闭关自守的政策,这样,朝贡贸易才成为两国间最主要的经贸渠道。

在朝贡贸易中,宗土国总是要贯彻“厚往薄来”的方针,以优待藩属国。而藩属国有时则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力图扩大此种贸易的规模或增加贸易的次数。因此这种朝贡贸易也是不平等的。

宗主国着重考虑的是维护天朝大国、礼仪之邦的形象,而作为藩属国的朝鲜,也深受儒家“重农抑商”思想的束缚,为了表现其“事大主义”的至诚,i动放弃了扩大贸易、增强国力的机会。

宗藩关系的理论基础决定了双方不可能通过经济贸易的方式来形成统一的大市场,所以中朝宗藩关系架构下的朝贡贸易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

3.文化思想交流方面

充分的文化思想交流是建立中朝宗藩关系的前提,稳定的宗藩关系又为文化思想交流的进一步扩大和深入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中原王朝在输出汉文化方面有时也采取主动的态势,比如历代帝王多有向朝鲜赏赐汉文典籍、匾额和文化用品的例证。但更多时候,古代朝鲜人更是求知若渴。

从新罗到高丽、朝鲜,它们都是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天朝礼治体系”中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全盘接受了这个体系的理论基础:儒家的伦理纲常学说。因此朴趾源才会说“东方慕华即其天性也”[10],洪大容才会觉得自己“言语尚不免夷风为可愧”[11]。朴洪二人都是朝鲜实学大师,乾隆年间均曾随使团访华,回国后著书立说,掀起“北学”思潮,对朝鲜权贵及腐儒的“性理学说”的僵化和卑陋进行猛烈的抨击,倡导“经世致用”“利用厚生”,学习’清朝先进的文化思想和生产技术。

在稳定的宗藩关系中,文化思想的交流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

清崇德二年正月(1637年,明崇祯十年,朝鲜仁祖十五年),清太宗亲率大军兵临南汉山城,朝鲜出降,双方签订“丁丑约条”。约条中,清帝命令朝鲜国王:

去明国之年号,绝明国之交往,献纳明国所与之诰伞、册印躬

来朝谒。尔以长子并再令一子为质,诸大臣有子者以子,无子者以

弟为质。尔不讳,则朕立尔质子嗣位。从此一应文移,奉大清国之

正朔。其万寿节及中宫千秋、皇太子千秋、冬至、元旦及庆吊等事,

俱行贡献之礼,并遣大臣及内官奉表,其所进往来之表及朕降诏敕,

或有事遣使传谕,尔与使臣相见之礼及尔陪臣谒见并迎送、馈使之

礼,毋违明国旧例。[12]

此盟约的签订,标志着清朝取代明朝与朝鲜正式建立了宗藩关系。

起初这种宗藩关系是不稳定的,丁丑约条是一份城下之盟,具有明显的掠夺性质,这是由清政权当时所面临的处境所决定的。其时,清廷在政治、军事上与明朝的对抗已全面展开,迫切需要政治盟友和经济支持,因此它对朝鲜的政策是军事征服和经济掠夺,一当清廷定鼎中原,取得统治地位,朝鲜也就不再具有重大军事战略意义了,清与朝鲜的关系随即缓和,清朝以正统自居,李朝则以“事大主义”自慰,两国关系很快回到稳定的宗藩关系的老路上。

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崇德年间至顺治初年。明清战争之际,清廷出于军事需要,对朝鲜进行压榨和掠夺,除岁贡外,对兵船、军器、军粮等战略物资均有额外的要求。其他手段还有:胁迫朝鲜助军攻明;令朝鲜王臣质子于沈阳;派出查勘使者对朝鲜事务直接进行粗暴的干预。朝鲜王廷穷于应付,疲于奔命,对清廷充满了恐惧和仇恨。

第二阶段,顺治朝至雍正朝。清廷定鼎中原,朝鲜不再具有重大的战略地位;清朝国力迅速增强,朝鲜贡物不再具有经济掠夺意义;康熙朝以降,清朝皇帝继承儒家礼治思想,逐渐重视大一统局面下的藩属国的政治意义,由此开始大量裁减朝鲜岁贡,并在其他许多方面着意优待朝鲜这个首先臣服的藩属国。但朝鲜王廷仍对清廷存在较深的疑惧。

第三阶段,乾隆朝以后,清廷刻意追求所谓“厚往薄来”。经过清廷多年的努力,朝鲜不再仇视清廷。更重要的是,朝鲜有识之士鼓吹的北学思潮得到广泛认同,清朝的大国地位得到承认,双方最终形成了稳定的宗藩关系。

但是,清代的中朝宗藩关系仍不同于明代以前的中朝宗藩关系,区别在于朝鲜最终认同清国只是“大国”,而非“天朝”。

在清朝皇帝们眼里,朝鲜虽然“列在外藩”,但“于藩封中臣服最久”,且“世笃恭顺,虔修职贡,素称恭顺”,因此“竟与世臣无异”[13]。即使清太宗说过朝鲜“狡诈反复”,康熙帝也认为“朝鲜之人,赋性狡诈”,清帝们仍将朝鲜列为“最为恭顺”的典范。为了树立“厚往薄来”的宗藩关系典范,清帝在多方面给予朝鲜非比寻常的“恩惠”:

1.蠲减岁贡,乾隆以后,朝鲜岁贡仅为原先的十分之一:

2.诏令减除别贡(谢恩方物等),又发明“特赐”和“赏收”,对朝鲜加大赏赐;

3.为减除朝鲜“迎送之弊”,尽量减少遣使颁敕的次数。同时,令朝鲜去除一些劳民伤财的迎敕礼仪,减少“正礼”,严禁“私馈”;[14]

4.明确规定朝鲜贡使列外藩之首,诸般礼仪给予最高规格,朝鲜使团人马均可自由进入皇城,游览、交易几乎不受限制;

5.朝鲜国王违例(如表文格式违例)或使团违禁、边民犯法,清廷皆从宽处理。

与历代中国帝王们腐败或僵化的做法相比,清朝帝王们显示出高超的外交技巧,一方面他们不拘泥于礼仪的细枝末节,另一方面他们又善于运用礼法这个强有力的工具来驾御藩邦。他们将朝鲜贡物降到无可再降的水平,给予朝鲜人从未得到的“恩惠”,朝鲜人不得不承认:“此实旷世盛典,而固所未得于皇明之世也”[15]。但即便如此,朝鲜人仍“以惠而不以恩,以忧而不以荣”[16],他们一向视女真为戎狄,“非吾所初受命之天子”,再者,皇太极两次征朝给朝鲜人所造成的巨大心理创伤也并不容易被朝鲜人忘记。由于朝鲜人一直对清廷心怀鄙视和敌意,因此他们把清廷的种种礼遇当成了居心不良的阴谋。朴趾源分析道:

彼寄居中国百有余年未尝不视中土为逆旅也,未尝不视吾

东为邻比也。及今四海升平之日,所以阴狃我人者多矣,遇之

厚欲其市德也,结之固欲其弛备也,他日归巢压境,而坐责之

以旧君臣之礼,饥瘵焉求其周,军旅焉望其助。安知今日区区

纸席之蠲,不为异时犬马珠玉之需乎?[17]

此种分析实在过于牵强,但确实反映了当时朝鲜人对清廷的疑惧心理,于是他们将“朝天”改为“事大”,以求得心理平衡。

清代中朝宗藩关系的特殊性,必须在研究双方往来使者的过程中加以充分认识:

其一,限制了双方经济文化交流的方式,特别是清代中前期,使者(使团)几乎成为双方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惟一渠道。

其二,许多朝鲜官员将出使北京当成“饮冰之役”,与清朝官方接触“率以亢简为致”,真正活跃地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是那些没有语言障碍的译官们和随团商人,还有被称为“伴倘”的文人学者们。

其三,清使团在朝鲜虽然地位崇高,但朝鲜方面刻意以僵化的礼仪限制他们交流的愿望,清朝使者们主动要求进行文化思想交流的想法也少得可怜。与前代相比,在正常情况下,清使团的规模极小,基本上已失去了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功能。

[1] 《册府元龟》卷六百五十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八册,第7805页。

[2] 杜佑《通典》卷七十四·礼三十四·宾一:“自古至周,天下封建,故盛朝聘之礼、重宾主之仪。”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403页。

[3] 此外,还有“五服”之说、“内外服”之说等,都是具体分封制度、朝贡形式的变化,其中心思想是一致的。

[4] 此处借用黄枝连先生的名词,见《天朝礼治体系研究》有关章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 汉代时,“三韩及罗、济之初,皆诣乐浪、带方二郡贡献,而未尝达于中国”。见《增补文献备考》卷一百七十七,《朝鲜文献中的中国东北史料》,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74页。

[6] 刘永智《中朝关系史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04年版,第Ⅱ9Ⅱ页。

[7] 杨通方《前秦至后唐时期中国与新罗的双边关系》,载(朝鲜学论文集》第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0页。

[8] 到唐代中期,除朝贡使者、留学生、求法僧人不断来华外,新罗平民也大批移居中国,他们以经商为主,分布于山东、江苏的沿海或运河流域.并聚居成坊,即“新罗坊”,两国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见刘永智《新罗坊等遗迹的调查与研究》,载《中朝关系史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李宗勋:《新罗坊考),载《朝鲜——韩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

[9 《中朝关系通史》有关章节,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0] 朴趾源《热河日汜》,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6年版,第439页.

[11] 洪大容《湛轩朽》外集,港七,韩国景仁文化社1969年影印本,第344页

[12] 《清太宗实录》卷三三,第二册,第403页,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下文《清实录》均引用此版本,不再另行说明

[13] 《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一五至一三一二上谕,第十六册至十七册,第291页-716页。

[14] 康熙帝曾颇为自得地说:“明代遣一使至彼国,费用动至数万,此尚可为抚远之道乎厂见《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六,第六册,第537页。

[15] 朴趾源《热河日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6年版,第3貼页。

[16] 同上。

[17] 朴趾源《热河日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6年版,第386页。

http://www.eurasianhistory.com/data/articles/c03/897.html

目录 · · · · · ·
刘为(著)
《清代中朝使者往来研究》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8月版
(边疆史地丛书)
目 录
序 论 (1)
第一章 清朝与朝鲜往来使者制度的建立 (1)
第一节 后金与朝鲜 (1)
第二节 清朝与朝鲜朝贡关系的建立 (12)
第二章 使行的种类和任务 (28)
第一节 朝鲜使者的分类 (28)
第二节 清朝使团的种类 (35)
第三章 使团的规模和人员结构 (42)
第一节 朝鲜使团的构成与使者的选拔 (42)
第二节 清敕使团的构成与使者的选拔 (51)
第四章 使行路线、行程及馆舍 (56)
第一节 使行路线、行程 (56)
第二节 馆舍 (69)
第五章 使行制度与各种礼仪 (73)
第一节 朝鲜迎敕制度 (73)
第二节 朝鲜对清使的供馈 (82)
第三节 接送朝鲜使者制度 (90)
第四节 朝使入朝的各项仪式 (93)
第五节 对朝鲜使团的供给 (97)
第六节 对朝使的馈赠 (103)
第六章 贡品礼物与回赐加赏 (107)
第一节 朝鲜对清朝的进贡 (108)
第二节 清廷对朝鲜的回赐与加赏 (122)
第七章 使行往来的经济活动 (127)
第一节 朝鲜使团的经济活动 (128)
第二节 清朝使团的经贸活动 (136)
第八章 使团的文化交流活动 (139)
第一节 书籍、文物的采买 (139)
第二节 文士之交往 (143)
第三节 清使团的文化交流活动 (148)
清朝与朝鲜往来使者编年 (151)
附录一 近代清朝驻朝鲜(韩国)使臣年表 (250)
附录二 近代朝鲜(韩国)驻华公使年表 (251)
附录三 朝鲜事大纪行目录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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