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通俗的语言大略讲述西方社会有关体罚的各类情况,分析支持和反对体罚的理由。作者认为,或迟或早,彻底废除一切形式的体罚是不可避免的。我国今年开始实行反家暴法,本书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同时对我国相关学界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乔治?莱利?斯科特(George Ryley Scott,1886~1954),英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英国动物学会院士,皇家人类学研究所的成员,同时服务于英国公共健康事业。一生著述颇丰,写了很多关于健康、刑法等方面的著作。本书是其代表作。

目录

版权信息

作者序

第一部分 体罚的心理

第1章 残忍的由来

第2章 愉悦与疼痛

第3章 残忍为了什么

第4章 对痛苦的治疗

第二部分 刑罚的各种形式

第5章 鞭刑柱·颈手枷

第6章 虐待狂

第7章 军法的惩罚

第8章 不打不成器

第三部分 肉体折磨

第9章 惩罚的惯例

第10章 自我救赎

第11章 鞭笞运动

第12章 让整个世界谈虎色变

第13章 臭名昭著的案例

第四部分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第14章 “恶魔之笼”

第15章 行刑人的感受

第16章 “对付他们只有一种办法”

第17章 与鞭笞有关的罪恶

第18章 体罚的病态

第19章 对痛苦的恐惧

人名、地名、译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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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3章

  残忍的动机人类同胞和动物当中的疼痛、羞辱和苦难,为什么会在施加那些残忍行为的人身上唤起愉悦?目睹某种形式的暴行为什么会给旁观者带来愉悦?这些都是深奥而难解的问题。它们跟如此之多的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混在了一起,以至于很难给予直截了当的解答。

  我们已经看到,在野蛮的原始种族中,残忍地虐待战俘、奴隶、敌人及其他各色人等的观念,是由于它作为一种威慑力量的价值而产生的。我们看到,在文明社会里,这一基本观念如何得以发展,直至人们设计出了处罚规则,以对付各种不同的犯罪和行为不端。在所有作为一种惩罚形式而施加的折磨或残忍行为的背后,表面的意图是一种正义——至少在文明社会里是这样。基督教时代所施行的所有可怕的、令人震惊的残忍行为,都是以道德和人道的神圣名义而予以实施的。为了人民的利益,一直是迫害者的战斗口号,也是他们行为的正当理由。但是,这一解释是真的么?对此我深表怀疑。

  有一种观念,世世代代得到人们的支持,并使之永存不朽,这就是:法官、迫害者、刽子手——简言之,就是每一个以任何方式跟实施任何形式的惩罚联系在一起的人——都是在一种严格而刻板的正义感的驱使下行动。这纯属子虚乌有。有一点倒是真的:敌人和怀有敌意的历史学家都倾向于通过完全不同的透镜来看待这些所谓的正义之举;但在当时,他们大权在握的同胞都认为,正义是激发每一行动的动机。

  现在,撇开法律和正义并不是一码事这个事实不谈,鉴于曾经有过的每一部法律都是由那些在某些方面对实施法律感兴趣的个人所设计出来并正式批准的,我没法同意这样一个观念:每个法官和刽子手都是因为决心要让正义得到伸张,而不是因为任何其他理由,才追求他们各自的职业。即使由于某种机缘,他们最初可能是带着诸如此类的目的着手工作的,但几个月的经历就足以让他们相信:这个想法是一个神话,一个错觉,而且,他们会在厌恶和绝望中放弃自己的工作。你完全可以声称,牧师总是带着这样一种真诚的信念选择自己的职业、并坚持不懈地从事之:他在拣选那些从大难中得救的人,并使灵魂带着洁净的良心和悔改的意愿进入天国。

  如果你希望更加接近真相,那么你最好是抛弃这样一个观念:的确存在诸如纯粹利他主义之类的东西。任何一个人所做的善事,几乎总是偶然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被迫的,是他在为了某个目的而做的某件事情不可避免地伴随发生的事,而这个目的,跟这件大吹大擂的、但实际上是伴随发生的善事完全不搭界。鸟儿吃掉鼻涕虫,给农民以有益的帮助,但就结果而言,它们并没有自认为在以万能上帝的名义做着善事。农民为它们大唱赞歌,但在种下种子的那一刻,他却萌生了荒谬可笑的幻想,要努力吓跑他曾经的盟友。要是他看见一只孤零零的麻雀在试图进入这块神圣的领地,他就会诅咒它去死,并迅速地伸手去拿他的枪。猫拿耗子,有人认为那是仁慈的上帝为了这一特殊的目的而创造了这种动物;但如果有机会的话,它会同样高高兴兴地捕杀金丝雀和小鸡,它们的主人往往会以不同的态度来看待猫的这些消遣。类似的,导致男人和女人——就绝大多数而言——去做这件事情或推动那件事情、去跟邪恶战斗、去发起改革的基本动机,跟他们公开宣称的那些目标没有任何关系。实际上,任何已经实现的成功,都附属于这个基本的、但隐藏着的或朦胧不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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